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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時間 : 3/23() 10:00~16:00 (早上預賽下午決賽)

比賽場地 : 天空戶外球場

 

  比賽遲到者扣除保證金一半,超過10分鐘未到視同棄權並扣除全額保證金。
  非比賽時不可使用球,避免一整天賽程下來球容易洩氣。

 

●球場及裁判:

1.球場:排球場。

2.界限:以排球場之界線為基準。

 

●比賽規則:

1.    每系為單位至少一隊,每隊限15人(男生人數最多7人),替補5人,登錄上限20人。
2.    比賽時間為上下半場各10分鐘,中間休息5分鐘。
3.    雙方以猜拳的方式進行選球及選場,比賽開始,雙方球員始可利用雙手作推、傳動作。
4.    等裁判吹哨後才可以進行發球。
5.    同一個人不得連續發球。
6.    同隊連續擊球次數5次以上犯規。
7.    將球推、傳至對方場地內,球落地即算達陣得一分,並取得發球權(於3米線後拋球,須過網)。
8.    在比賽進行中同隊將球碰出界並落地,則對方得一分並取得發球權(於3米線後拋球,須過網)。
9.    若同隊將球傳到對方場地之界外,則對方得一分並取得發球權(於3米線後拋球,須過網)。
10.  在比賽進行中球員使用單手扣球攻擊視為犯規,由對方發球(可於3米線前)。
11.  球員不得使用腳踢球,違規著判離出場,並不得遞補。
12.  選手不得佩帶手飾(手環、戒指、手錶....等),違規者不得出場。
13.  時間終了,視得分多寡來判勝負。
14.  得分相同時,加賽以先得5分者勝。

●精神總錦標積分:

 

第一名可獲得積分 5 分

第二名可獲得積分 4 分

第三名可獲得積分 3 分

第四名可獲得積分 2 分

 

●獎金:

 

第一名:400元

第二名:300元

第三名:200元

第四名:100元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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