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賽時間 : 3/23(日) 10:00~16:00 (早上預賽下午決賽)
比賽場地 : 天空戶外球場
● 比賽遲到者扣除保證金一半,超過10分鐘未到視同棄權並扣除全額保證金。
● 非比賽時不可使用球,避免一整天賽程下來球容易洩氣。
●球場及裁判:
1.球場:排球場。
2.界限:以排球場之界線為基準。
●比賽規則:
1. 每系為單位至少一隊,每隊限15人(男生人數最多7人),替補5人,登錄上限20人。
2. 比賽時間為上下半場各10分鐘,中間休息5分鐘。
3. 雙方以猜拳的方式進行選球及選場,比賽開始,雙方球員始可利用雙手作推、傳動作。
4. 等裁判吹哨後才可以進行發球。
5. 同一個人不得連續發球。
6. 同隊連續擊球次數5次以上犯規。
7. 將球推、傳至對方場地內,球落地即算達陣得一分,並取得發球權(於3米線後拋球,須過網)。
8. 在比賽進行中同隊將球碰出界並落地,則對方得一分並取得發球權(於3米線後拋球,須過網)。
9. 若同隊將球傳到對方場地之界外,則對方得一分並取得發球權(於3米線後拋球,須過網)。
10. 在比賽進行中球員使用單手扣球攻擊視為犯規,由對方發球(可於3米線前)。
11. 球員不得使用腳踢球,違規著判離出場,並不得遞補。
12. 選手不得佩帶手飾(手環、戒指、手錶....等),違規者不得出場。
13. 時間終了,視得分多寡來判勝負。
14. 得分相同時,加賽以先得5分者勝。
●精神總錦標積分:
第一名可獲得積分 5 分
第二名可獲得積分 4 分
第三名可獲得積分 3 分
第四名可獲得積分 2 分
●獎金:
第一名:400元
第二名:300元
第三名:200元
第四名:100元